|
话题由头:为让孩子们不丢掉自己当年那种艰苦朴素、自食其力的精神,拥有千万资产的富翁冉敬芳日前要求她的5个孩子在“不继承协议书”上签下了各自的名字。此事在冉的家乡合川云门镇传得沸沸扬扬。据说,春节时,冉敬芳要求5个孩子独自去挣压岁钱,在母亲的提示下,孩子们就在自家餐饮娱乐城楼下,摆摊擦起了皮鞋。今年暑假,冉还将5个孩子全部安排在了自己的养殖场里打工,工资跟普通工人一样,并且每天按时考勤,迟到、早退或者工作失误照样扣钱。冉敬芳,是中国千万富翁中的普通一员,但她的教子新法,却很值得我们分析了解。(据8月24日《重庆经济报》报道)
叫好
让孩子远离不劳而获的奢望
□黄春景
千万富翁如此“款待”自己的孩子,对于亿万普通家庭的家长而言,无疑是一种警示作用。
笔者认为,家长过分“溺爱”孩子反而会害了孩子,家长有必要跟孩子保持固有的距离。冉敬芳与孩子们签订“不继承协议”,不是故意“冷落”孩子的表现,而是放开手让孩子学会独立自主,并培养他们坚强的意志,敢想敢干,勇于创新、创造的精神及其敢于迎接挑战、挫折与艰辛的心理素质,这才是冉敬芳秉持的教育理念。家长真正为孩子长远的生存发展着想,就要转变那种“你说我听”、“我要你从”的教育方式,让孩子彻底远离那种不劳而获的奢望。
探因
折射中国富翁新的财富观
□蒋毅
千万富翁冉敬芳此举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是不可思议的事,更何况作为一个肉牛养殖基地和猪牛肉食品加工生产厂的老板,冉敬芳拥有资产上千万,不留给后人又给谁呢?但一纸“不继承协议书”打破了中国人的传统观念,原来自己的财产还可以不留给后人。
由此看来,财富的拥有者并非一定牢牢地占有财富。遗产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是可怕的负担。如果我们的孩子想成为富翁,他们必须靠自己努力。冉敬芳是深深理解这个道理的。这一切一切的一切充分反映了新一代中国富翁的财富观。钱不留给孩子,而是向慈善及公益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,这不但大大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,促进人们的道德观念,同时也必将支撑起让世人羡慕的精神文明。
质疑
正面报道中的“负面”信息
□李先梓
很显然,这是一则“正面报道”,可是,这则“正面报道”却在“无意”中透露出了另外一条“负面”信息,那就是:在计划生育要求这么严格的情况下,这位千万富翁何以会生有5个子女?
这位千万富翁冉敬芳今年才38岁,报道说她是1984年结的婚。众所周知,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就已经施行开了,到了八十年代初就开始尝试提倡“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”,到了后来更是变成了城镇户口者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硬性规定。退一步来讲,就算冉敬芳是农村户口,就算是有关部门考虑到她有腿脚残疾,格外照顾,也不至于照顾到让她生育5个子女的地步吧?在重庆合川县,被定为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不是和其他地方不一致?或者说,在合川县,计生政策是不是存在着很大的Html target=_blank title="漏洞">漏洞?
还有千万富翁法律意识略显贫乏
□何卫东
撇开冉敬芳从小培养自己孩子自食其力的良苦用心不谈,透过这则消息,我觉得冉敬芳法律意识还略显贫乏。
首先,从法律上来说,继承是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,是否放弃完全应取决于公民的自愿。冉敬芳是千万富翁,她挣下的钱当然她是有支配权的,她不愿意把这些钱由自己的子女来继承,她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并公证的方式从法律上予以确认,比如她可以用遗嘱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继承人,或是赠与他人。有了这样的处分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,只要其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其子女不得继承,那么其5个子女就没有继承权。而她却是“让5个子女签定不继承协议”,她怎么有权利让自己的子女放弃他们应当享有的法定权利呢?如果这样的协议,不是其子女的真实意思表示,就应当是无效的协议。
所以,冉敬芳培养子女吃苦精神的出发点,值得人们学习,可是她缺乏法律意识的做法,却不值得推崇。
关键字: 2006-10-2 11:34:01 |